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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被执行人送的两面锦旗,来送锦旗的大多数都是申请人,为啥被执行人来送锦旗?原来申请人董某和李某与商丘市苏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苏沐公司不再向董某两人主张三年返租期,董某两人不再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交付后,两人如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苏沐公司应无偿修复。调解生效后,两人入住后,发现有一扇窗户的玻璃损坏,就要求苏沐公司修复,苏沐公司没有回应,两人也一直拖欠房租。于是两家的纠纷不断升级,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吕峰法官与苏沐公司负责人周某联系,周某拒绝修复玻璃,表示当事人交完房租后,再对损坏的玻璃进行修复。申请人董某两人也表示,只有玻璃修复后才可将房租结清。双方都不愿让步。此案经过法官的多次劝导和耐心和解,最终说服了苏沐公司先修复当事人窗户玻璃的问题,又让董某两人尽快结清房租,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苏沐公司负责人对法官耐心和解非常满意,法官的和解办案,让一直拖欠的房租得到了解决。“县法院的法官真正做到了为民解忧,公正执法,非常感谢他们为我们解了忧愁。”被执行人送来锦旗对法官表示感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法官办案公正、尽心尽力的认可,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宁陵县法院全体法官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在每一个案件审理中做到细心、耐心、公心、真心,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田保庆 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