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对象
1.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
(资料图)
报名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岗位的考生,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后,由专家评审组对选聘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人员。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考生笔试合格后,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点击蓝字进入网站)
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