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江门新会公安分局获悉,日前,新会公安破获一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将追回的电信网络诈骗赃款8万余元发还给江苏的事主朱女士。为表感谢,朱女士不远千里将两面锦旗送到办案民警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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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获4名“跑分”团伙犯罪嫌疑人
事主朱女士不远千里从江苏省送来锦旗致谢
7月11日16时39分,新会公安接到群众报案称,其经过会城仁寿大厦一银行门口时,看到朋友吴某被4名男子带上了一辆粤J2***5的白色小车,随后车辆往濠桥市场方向驶去。拨打朋友吴某的电话,但接听电话的却不是本人。担心朋友可能被人敲诈勒索了,于是向警方求助。
接报后,新会公安立即启动多警种部门联合处置机制,对目标车辆的轨迹和位置进行追踪分析。16时45分,民警成功在会城冈州大道牛雕岗附近将目标车辆截停,并将车上的4名嫌疑人控制,现场缴获现金80900元,但车上并未发现吴某的踪迹。
经了解,当日4名嫌疑人冯某强(男,41岁)、叶某航(男,37岁)、文某林(男,29岁,均江门人)和陈某雄(男,30岁,广西人)带着吴某,前后分别到三家银行利用吴某的银行卡办理取款业务,共取款80900元。
同一张银行卡取款,竟然要分几次去几个银行网点提取,抓获现场也不见吴某踪影,看来事情并不是报案所称的敲诈勒索。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对4名嫌疑人进行深入询问排查。经过调查研判,发现这是一个以冯某强为首,兼具中介连线、买卡卖卡、银行取现的违法犯罪团伙。
经核查,自今年6月起,该团伙开始为上线将犯罪所得资金“跑分”(利用银行卡为不法分子代收涉诈资金,从中获取利益)以谋取非法利益,至今已获利2万多元。该团伙分工明确,由陈某雄负责招揽联系“卡仔”(提供银行卡用于转移涉诈资金)、叶某航和文某林负责开车搭载并监管“卡仔”到银行取现、冯某强负责将取现的现金交给上线。
7月11日,陈某雄联系上了吴某(在逃),吴某将其银行卡信息提供给该团伙。其后,吴某的银行卡收入了一笔8万多元的诈骗资金。资金到账后,该团伙立即带着吴某到会城城区的三家银行进行取现。操作完成后,吴某从中非法获得报酬2000多元,且在民警到达抓获现场前,已经下车逃离。
办案民警立即对吴某的银行卡进行排查,发现吴某卡内在7月11日收入的8万多元是来自一名江苏省被诈骗的事主朱女士。
近期,朱女士花了几千块在网上报名了二级建造师的网络培训课程。7月11日,朱女士收到了一封挂号信,信中称其报名的培训机构已无法运营,需要朱女士添加客服专员的QQ账号取回学费。
朱女士添加客服的账号后,便被拉进了一个退费QQ群。客服在群中要求学员下载“**证券”APP,按步骤操作退费。看见其他群成员都将完成截图发到群上,朱女士也没有多想,就按着步骤操作分两次转账,第一次转了23800元,第二次转了87000元。7月12日,直到警方通知其有一个转账的账号异常,疑似诈骗,朱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在掌握情况后,新会公安办案民警通过江苏公安联系到事主朱女士,通知其来领回被骗的80900元。
8月4日,朱女士带着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和一面印着“尽职尽责热情为民、失而复得温暖我心”的锦旗分别来到新会反诈中心和中心派出所,感谢民警为其挽回损失。
目前,新会公安已依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冯某强、叶某航、文某林、陈某雄4人处以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会公安提醒:新会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应当提高警惕,切勿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收款二维码提供给他人,切勿为了贪小便宜铤而走险;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现”而从中非法获取利益,实质上就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